1、外埠来赣监理单位根据《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 管理的通知》(赣建字[2021]4号)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(评
审依据: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,截图 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)。2、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
工程师资格证书(注册专业:房屋建筑工程)、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;3、
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;4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、本人身份证;5、
拟派其他监理人员证书;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7、项目总监及其他拟 派人员均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(不含开标当月)在
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。8、监督部门:南昌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
中心联系电话:0791-838380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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